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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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但是若我们只考虑当下的幸福,而过去的幸福不能计入内,那为何我们对时间本身不这样计算呢?事实上,我们会毫不犹豫地把过去的时间加入当下,然后宣称总数更大。为何不假设幸福的数量等同于时间的数量呢?这无非是将幸福分成片段,与各时间片段相对应,而不是选择将幸福视为不可分割,只能由特定瞬间的内容来衡量。」「若幸福要求拥有生命之善,幸福就显然与真实存在的生命有关,因为这种生命是最美好的。而真实存在的生命不是由时间,而是由永恒来衡量;永恒不是一个或多或少,或任何大小的东西,而是不可改变、不可分割、不受时间影响的存在。」第八节「若不是对以前达到的智慧和美德的记忆—这种情况下,我们有了一位更好的人,于是就放弃了来自记忆的争论—就会是对过去快乐的记忆,就像已达到幸福的人必须遨游四方,以寻找满足感,却不满足于实际上在他们内边的幸福。」第九节「但关于对各种形式的美好的回忆,难道没什么可说的吗?那是当下生活不美好的人的资源,所以,由于现在缺乏美好,他们就紧握对过去的回忆。」第十节「圣人的满足并不依赖于这样的行动和事件:是他们自己内在的习性即时创造了他们的幸福及任何伴随而来的快乐。将幸福置于行动中,就是将幸福置于美德和灵魂之外的事物中;因为灵魂的表达不在行动中,而在智慧中,在灵魂自身的默默运作中;而只有这样,才是幸福。」